与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
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通知:
自2012年11月1日起因私护照持有人可通过TLScontact公司上海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根签证申请,现在就可以在该中心网站预约2012年11月1日后的递交申请时间:
无论用何种方式(电子邮件、传真或电话),约好时间后都不能更改。如有变化,须先取消在线预约系统中约好的时间,然后重约时间。
本馆签证处不与任何签证中介机构合作,包括不与其合作预约签证面谈时间。申请人无论身在何地,只要有条件上网,均可通过在线预约系统预约面谈时间,约到的时间早晚取决于签证处当时的工作量。中介机构也只能约到网上提供的时间,本馆提醒申请人提防自称有其他办法的“服务”。
只有靠提供真实信息正常约好面谈时间、且预约签证种类符合实际情况,申请人才有资格进行面谈。不符合这些要求的预约无效,此类申请人将被拒绝进入签证处递交申请。
关于签证手续的其他情况:
出于数据保护的原因,关于个人签证申请的详情只能告知申请人本人、其法定代表或书面委托人。其他人士的询问恕不答复。
本馆各份签证须知上给出了审核申请所需的最短时间,其间不回答关于办理情况的询问。
请勿不经签证处要求、主动向签证处寄送申请材料,尤其不要在提出申请前寄送。签证处无法对此类材料进行保管、归档。申请材料应直接交给被邀请的签证申请人,由其在签证面谈时递交。如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应签证处的要求补交材料,请给出递交申请时拿到的签证档案号、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。
拒签后如何应对?
有三种可能性:
- 重新申请
- 提出异议
- 投诉
投诉程序请见申请人领到的拒签函上的法律指示。
提出异议的具体做法:
提出异议只能由申请人本人、其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办理。委托人须向签证处呈交委托书。
提出异议须用书面形式。申请人或代表须签字。仅仅写一封简单的电子邮件是不够的,须采用信函形式,或将信函扫描后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。请注意,电子邮件附件须为pdf格式,本馆才能办理。
提出异议的信函中须写明请求复核,另外本馆迫切建议也写明对本馆告知的拒签理由有何不同意见。有必要时也可附上补充材料。信函、委托书和补充材料须附上非正式的德文或英文译文。若只有中文,则无法复核。
请注意,如提出异议,复核时间一般需要四周以上。
联系方式
慕尼黑办事处
机票电话: +49-89-38037888机票传真: +49-89-416159011
机票邮件: 德国机票邮件
旅游电话: +49-89-38038800
旅游传真: +49-89-416159030
旅游邮件: 德国旅游邮件
DHL电话: +49-89-416159016
DHL传真: +49-89-416159088
DHL邮件: 德国DHL邮件
电话占线,留言等待回访>>
我要投诉
电话:+49-89-416159067
邮件:投诉邮件
旅游急电: +49-17621728966
办公时间
周一到周五:09:00 - 18:00
周六:02:00-16:00
周日:10:00-16:00
机票值班(电话客服):
周一到周五:24 小时在线
周六,周日:03:00 - 16:00
法兰克福办公室
机票:+49-69-750069085旅游:+49-69-750069088
签证:+49-69-750069084
市场:+49-69-750069086
传真:+49-69-750069081
邮件:frankfurt邮件
办公时间
周一到周五:09:00 - 18:00
上海办事处
机票:4000-80-5000旅游:+86-21-61671883
签证:+86-13020255367
市场合作:+86-21-61672660
传真:+86-21-51087248
邮件:上海办事处邮件
周一到周五:09:00-18:00
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
厦门运营中心
电话:+86-592-2230571旅游:+86-592-5896597
签证:+86-592-2680339
传真:+86-592-2230671
邮件:中国展会邮件
办公时间:
周一到周五:09:00-18:00
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
沈阳办事处
旅游咨询:+86-24-31205906签证咨询:+86-24-31205916
市场合作:+86-24-31677996
传真:+86-24-31973836
邮件:武汉办事处邮件
办公时间:
周一到周五:09:00-18:00
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